[操作系统] 【招收各版块管理员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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鬼仙 2010-10-7 14:47:4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     参照普通管理员(版主)简要说明,在此招收子版块版主。招收要求:
       A、满16周岁;
  B、注册时间超过2个月;
  C、有良好的上网环境和充足的上网时间平均每天2小时以上;
  D、严格按照‘中国红客联盟网管理制度’进行管理协调工作;
  E、发帖超过100帖,并且没有恶意灌水和违规行为;
       F、由正式版主推荐或人事部、联盟站长直接任命;

        如有意者,请按中国红客联盟网管理员申请格式,提交个人简介以隐藏贴发往人事部==>>简历投递处申请;或者写份个人简历发到邮箱admin@huc.me;符合要求后联系论坛管理员进行交流审核;普管(版主)考察7天后向该版块高层管理申请批准后头衔改为试用管理员(红盟志愿者);试用期(1个月)结束后,由首席高层管理或联盟站长进行考核,考核合格者批准转正;

      普管(版主)权限以及义务:

       A、不得和任何中国红客联盟网论坛的注册会员(包括管理中心其他管理人员)发生恶意争论,必须公正的处理任何事情;
  B、普管(版主)需要做好本版的管理工作及所管理的其他版的协助管理工作;
  C、未经联盟站长授权不得私自修改论坛的任何设置;
  D、要协助论坛督察对论坛的严重违规帖子进行处理;
  E、不得对外向任何人泄漏管理帐号和人事资料;
  F、普管(版主)所有行为必须严格遵守‘中国红客联盟网管理制度’;
  G、要全心全意为‘中国红客联盟网论坛’服务,不得利用论坛做其他任何网站或者论坛的广告。
  H、普管(版主)主要定期对所辖版块的子版块管理员(子版块版主)进行考核并协助所辖版块的版主发展版块;
  I、普管(版主)如果违反‘中国红客联盟网管理制度’给予降低威望的处理严重者取消普管(版主)资格,情节严重给予除名(经管理会议决定)

以下是个人简历附件:

点击进入下载-个人简介表.txt
暗澹 2011-2-18 10:28:09 | 显示全部楼层
貌似很严格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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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家伙很懒,什么都没留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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